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是什么意思能盖房子吗
法律分析:商服用地可以转让或出售。商服用地,即商业、金融业、餐饮旅馆业及其他经营性服务业建筑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商服用地不同于民用地,可以出售。商服用地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包括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但不包括已建成的农村建设用地中的商服用地。在我国商服用地大部分属于出让土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年限
使用范围不同、使用途径不同。
商服用地和商业用地的区别如下:
1、使用范围不同,商业用地只是商务用地的一种类型,具体有商店、商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商服用地包括商业、金融业、餐饮旅游业及其他经营性服务业建筑及其相应的附属设施用地;
2、使用途径不同,商业用地只能用于建设商品房;商服用地可用作商业用地、金融和保险用地、餐饮和酒店业用地及其他商业服务用地;
3、商服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商业用地指的是规划部门按照城镇规划署规定,使用中的地块的用地性质是商业性质的,土地所有权只有40年,区别与宅基地的使用所有权的70年;商服用地的使用年限是活动的,并且二者的施行在不同的区存在差异。
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该怎么办
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自动续约,继续缴纳商铺的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商铺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个人只是有商铺使用权,商铺的40年也就是指商铺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商铺土地租用时间。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希望以上问题能对您有所帮助,若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你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
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建设用地包括哪三类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从字面上我们应该不难理解,就是用于商务服务的的用地,在这样的地皮上一般是不可以盖其他的建筑的,很多人对于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的情况可能还不是非常的清楚,一起来具体的了解下吧~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年限
一般为40年
商业设施用地
“商业设施用地”指从事各类商业销售活动及容纳餐饮、旅馆业等各类活动的用地,包括“零售商业用地”、“农贸市场用地”、“餐饮业用地”、“旅馆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五小类。与原“商业金融业用地”相比较,将“金融保险业用地”、“贸易咨询用地”纳入“商务设施用地”,将“市场用地”中以批发为主的工业品市场等纳入“物流仓储用地”,增加了原“休疗养用地”的内涵。
“商务设施用地”指金融、保险、证券、新闻出版、文艺团体等行业的写字楼或以写字楼为主的综合性办公用地,包含了原国标中的“行政办公用地”中除 *** 机关团体以外的部分、“金融保险业用地”、“贸易咨询用地”、“科研设计用地”中除了科研事业单位以外的部分等。
“娱乐康体用地”指各类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包含了原国标中“体育用地”中除了基本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以外的部分、“游乐用地”中除了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以外的部分、“影视院用地”等。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是新增加的中类,指零售加油、加气、电信、邮政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包括“加油加气站用地”、“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两小类。考虑到加油加气站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现在已经市场化运作,国土部门将其作为经营性土地出让,因此也纳入“商业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指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人诊所、宠物医院等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包括了原“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中的夜大学、业余学校、培训中心等用地,并新增了私立学校、私人诊所、宠物医院等地类。有的意见主张“商务设施用地”与“工业用地”合并为产业用地。
但考虑到这些用地与“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中的其他类别用地具有较多的相关性与相容性,合并为一类,也可以更好的与上版标准相衔接。对于这类用地与“一类工业用地”的相容问题,可以采用用地相容的方式来解决。建设单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在设计建设过程中应按照规划条件中确定的业态要求,业主或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业态。确需对业态进行调整的,且用地性质属于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商务用地类的商业服务业用地,建设单位应在征得当地区 *** 同意后,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照《市 *** 印发关于加强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和用地性质变更规划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
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韩若纬对此表示,此次《规定》的出台将有效改善商业布局的扎堆现象,使得商业区域内的各种业态能够合理分布,更加规范。一方面确保开发商的招商效果,进驻企业的经营也将不再面对恶性竞争,另一方面也可保证周边居民的生活需求得到充分的满足。同时,除了以上规定的区域,工业园区、高新区、吴江区辖区内商业服务业用地的业态管理可参照《规定》执行。
加油站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建设用地的类型包括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
1、商服用地,指商业、金融业、餐饮旅馆业及其他经营性服务业、 建筑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包括商业用地、金融保险用地、餐饮旅馆业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2、工矿仓储用地,指工业、采矿、仓储业用地。包括工业用地、采矿地、仓储用地。
3、公用设施用地,指为居民生活和二、三产为服务的公用设施及瞻仰、游憩用地。包括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瞻仰景观休闲用地。
4、公共建筑用地,指公共文化、体育、娱乐、机关、团体、科研、设计、教育、医卫、慈善等建筑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科研设计用地、文体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慈善用地。
5、住宅用地,指供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独立院落的包括院落)。包括城镇单住宅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空闲宅基地。
6、交通运输用地,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用地,包括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居民点道路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包括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街巷。
7、水利设施用地,指用于水库、水工建筑的土地。包括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
8、特殊用地,指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墓地等用地。包括军事设施用地、使领馆用地、宗教用地,监教场所用地、墓葬地。
按建设用地的来源分类,可分为:
1、新增建设用地,指新近某一时点以后由其他非建设用地转变而来的建设用地。
2、存量建设用地,指新近某一时点以前已有的建设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可以建什么
加油站依次属于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在中国,加油站经历了一个由少到多、由分散经营到规模经营、由单一经济成分向多种经济成分、由经验型管理向专业化管理、由单品种经营向多种经营转化的发展过程。
加油站具体属性代码为b、b4、b41,依次属于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b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4指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零售加油、加气、电信、邮政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1指加油加气站用地:零售加油、加气以及液化石油气换瓶站用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权利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法律分析:
加油站具体属性代码为b、b4、b41,依次属于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 b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4指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零售加油、加气、电信、邮政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b41指加油加气站用地:零售加油、加气以及液化石油气换瓶站用地。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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