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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室高度-小室高度72e是什么

小室高度-小室高度72e是什么

GCS的模数是20mm,一台柜子最多可以做10抽屉.最小抽屉高度为160,其他型号抽屉一般以80mm递增,分别为160,240,320,400,480,560.当然也可按20的倍数来算.抽屉的高度是根据所装的开关大小,及内部元器件的多少来确定的.

怎么样设计电气图纸

1、开关柜(低压抽出式)配电单元的高度都是按照一定模数生产的,如80、100的整数倍。具体要用多少个模数,要根据电流规格,也就是要看断路器部件的安装尺寸,一般某几个规格的电流使用同一模数规格的单元。如GCS柜,100A以下~200A都可以使用160mm单元。2、断路器多为卧式(水平)、侧立式安装,理由是减少单元高度空间,只有比较大的单元使用万能断路器时才用立式安装(此时单元高度不是主要因素了)。3、电流互感器当然是用来供二次回路显示电流、计量电能用的(前者必须、后者根据需要选用)。

整套电气图纸设计一般由哪几部分分图纸组成?

电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一、深度要求

1 总则

1.1 本要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及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电气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

1.2 建筑电气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施工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存档)、主要设备表。

1.3 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可分为电施设计文件和弱电施设计文件,或统一并归为电施设计文件。

1.4 设计文件中的图线、字体、比例、符号等应符合GB/T50001-2001《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要求。

2 总体工程电施设计文件 2.1 图纸目录

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使用图。设计修改图、修改通知单应编入图纸目录。

2.2 施工设计说明、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 (1) 施工设计说明(详说明要求)。 (2) 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

注明主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主要电气设备一般包括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开关柜、配电箱、插接式母线等。

2.3 供电总图

(1) 标示建(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层数或标高,标示道路、地形标高或等高线及规划红线。

(2) 标示变、配电站位置、编号;变压器台数、容量;发电机台数、容量;室外配电箱的编号、型号;室外照明灯具的规格、型号、容量。

(3) 架空线路应标示:线路规格及走向;回路编号、杆位编号、档数、档距、杆高、拉线、重复接地、避雷器等(可选用标准图集有关页次及选项)。(4) 电缆线路应标示:线路走向、回路编号、电缆型号及规格、敷设方式(可选用标准图集有关页次及选项);电缆沟及排管应附有主要线路段的断面图。

(5) 比例、指北针。

(6) 图中不能表达清楚或需作统一说明项:室外照明的控制方式,接地装置的阻值、型式、材料、敷设方法等。

2.4 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控制原理图

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应标示箱编号,进线回路编号;标示各元器件型号、规格(包括整定参数);配出回路编号、导线型号规格,单相负荷应标明相别,有控制要求的回路应提供控制原理图;供电回路宜标明用电设备名称;配电箱应标注负荷计算数据Pe(或Pjs)、Ijs、Kc、CosΦ等参数。

2.5 配电平面图及照明平面图

(1) 绘制总平室外照明灯布置图,标明配电箱及其编号、干线、分支线、回路编号、敷设方式等。

(2) 绘制总平附属用房的配电平面及照明平面图。 2.6 详图

主要线路段的电缆沟、排管断面图等。 2.7 防雷及安全接地图

绘制总平附属用房的防雷及安全接地图。 2.8 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归档) 3 单体工程电施设计文件 3.1 图纸目录

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使用图。设计修改图、修改通知单应编入图纸目录。

3.2 施工设计说明、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

施工设计说明、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可组成首页,当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内容较多时,此表可放置次页。

(1) 施工设计说明(详说明要求)。 (2) 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

注明主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主要电气设备一般包括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开关柜、配电箱、插接式母线等。

3.3 电气总平面图 (见2.3) 3.4 变、配电站 (1)变配电主结线图;

绘制从高压电源进线,直至低压母线段的主结线图,并应表达一、二级负荷的供电方式及相应联锁控制的要求。标注变压器及发电机的编号和容量,母线段编号及电压等级。

(2) 高压配电系统图(一次线路图)

图中应注明母线型号、规格,电压等级;标明开关、断路器、互感器、电工仪表(包括计量仪表)等型号、规格、整定值等参数。

图下方表格标注自上而下依次为:开关柜编号、开关柜型号、回路编号、设备容量、计算电流、电缆型号及规格、敷设方法、用户名称、二次原理图号或继保要求。

(3) 继电保护及信号原理图

继电保护及信号二次原理方案,可选用标准图。当需要对所选用标准图进行修改时,应绘制修改部分并说明修改内容。

控制柜、直流电源及信号箱(柜)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产品,图中标示相关产品型号、规格和要求;

应有盘(柜)外部电缆连线图、标明连线编号、型号、规格、敷设方式等。 (4) 低压配电系统图(一次线路图)

图中应注明母线型号、规格;变压器及柴油发电机组型号、规格、电压等级;标明开关、断路器、互感器、电工仪表( 包括计量仪表)等型号、规格、整定值等参数;

图下方表格标注自上而下依次为:开关柜编号、开关柜型号、回路编号、设备容量、Kc和CosΦ参数、计算电流、 导线或电缆型号及规格、敷设方法、用户名称,( 当选用分格式开关柜时,可增加小室高度或模数等相应栏目);

(5) 平、剖面图 按比例绘制变压器、发电机、开关柜、控制柜、直流及信号柜、母线槽、电缆桥架、支架、地沟等平、剖面布置,标注层高、标高、安装尺寸等,当选用标准图时,应标示标准图编号、页次。

标示进出线回路编号、外引控制电缆编号、敷设安装方法。 (6) 照明及接地图

应绘制照明和接地装置平面图,并标明设备及材料的规格,接地装置敷设方式和要求,标明所涉及的标准图和安装图的编号、页次。

(7) 相应图纸说明

图中表达不清楚需要说明的内容,可附在图中。 3.5 低压配电干线系统图

以建(构)筑物为单位,自电源配出线开始,宜至第三级配电箱止,按设备所处相应楼层绘制,应标注配电箱位置编号、回路编号,接地干线规格。

3.6 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控制原理图

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应标示箱编号,进线回路编号;标示各元器件型号、规格(包括整定参数);配出回路编号、导线型号规格,单相负荷应标明相别,有控制要求的回路应提供控制原理图;供电回路宜标明用电设备名称; 配电箱应标注总负荷计算数据Pe (或Pjs)、Ijs、Kc、CosΦ等参数。终端配电箱应标注分路负荷计算数据Pe (或Pjs)、Ijs。

3.7 配电平面图及照明平面图

(1) 配电平面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房间名称、工艺设备编号及容量;布置配电箱、控制箱,并注明编号;绘制线路平面位置(包括控制线路),标示回路编号。

(2) 照明平面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房间名称,绘制配电箱、灯具、开关插座、线路等平面布置,标明配电箱编号、干线及分支线回路编号等,必要时应注明敷设方式;凡需二次装修部位,其照明随二次装修设计,但配电或照明平面图上应相应标示预留的配电箱位置。

(3) 图中表达不清楚需要说明的内容,可附在图中。

(4) 各平面图的图号排列宜从最底层开始,到建(构)筑物的最顶层终止。

3.8 详图

1) 控制室大样图

绘制有特殊要求的控制室平面布置图、盘外部接线图、标明连线编号、走向、敷设方式等。(在图面表达完整、 清晰的条件下,可绘在对应的配电或照明平面图中)。

(2) 竖井大样图

大样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标示竖井名称、设备等平面布置,标明设备编号、安装方式、定位尺寸等,图纸应有比例。

3.9 防雷及安全接地图 (1) 防雷布置平面

绘制建(构)筑物屋顶平面,应有主要轴线号、尺寸、标高、标示避雷针、避雷带、引下线位置。注明材料型号规格、所涉及的标准图编号、页次。

(2) 接地布置平面

①绘制接地平面图,绘制引下线、接地线、接地极、测试点、断接卡等的平面位置,标明材料型号、规格、相对尺寸等及涉及的标准图编号、页次,当利用自然接地装置时,宜按结构条件图绘制。

②除防雷接地外的其他工作或安全接地的做法(如:电源接地,直流接地,总等电位及局部等电位联结等) ,如果采用共用接地装置,应在接地平面图或设计说明中叙述清楚。

③当利用建(构)筑物钢筋混凝土内的钢筋作为防雷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时,应标示连接点,接地电阻测试点,预埋件位置及做法,标出所涉及的标准图编号、页次。

④附图说明应包括:防雷类别和采取的防雷措施(包括防直击雷、防雷电波浸入、防雷击电磁脉冲);防雷接地装置的型式和材料要求、敷设方式、接地电阻值要求。本条内容也可在施工设计说明中叙述。

3.10 防空地下室

(1) 应与建筑专业商定人防值班室位置。 (2) 绘制配电系统及人防通风方式控制原理图。

(3) 绘制通风信号、呼唤按钮等平面布置,标明设备安装高度,绘制线路走向(包括控制线路)。

(4) 绘制配电、照明布置平面图。

(5) 注明防护密闭或密闭处理大样等套用图编号、页次。 3.11 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归档)

施工图计算书,只补充初设时应进行计算而未进行计算的部分,修改因初设审查变更后,需要重新进行计算的部分。

4 总体工程弱电施设计文件 4.1 图纸目录

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使用图。设计修改图、修改通知单应编入图纸目录。

4.2 施工设计说明、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 (1) 施工设计说明(详说明要求) (2) 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

主要设备表可按各弱电项目分类,注明主要设备名称、单位、数量。 4.3 各弱电项目系统图

绘制与总平管网有关的各弱电项目总体系统框图,标示各系统在各建(构)筑物之间的对应关系,标明连线编号、线路型号、规格、敷设方式等。

4.4 弱电总图

(1) 标示建(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层数或标高,标示道路、地形标高或等高线和规划红线,标示各系统总容量。

(2) 标示与总平管网有关的各系统线路走向、系统名称、管线规格、敷设方式(可选用标准图集有关页次及选项)。

(3) 标示与总平管网有关的系统前端总箱(总设备)的位置、编号。 (4) 比例、指北针。

(5) 图中不能表达清楚或需作统一说明项。 4.5 详图

绘制主要线路段的排管敷设断面图等。

4.6 绘制总平附属用房的弱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信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等)平面布置图;

5 单体工程弱电施设计文件5.1 图纸目录

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使用图。设计修改图、修改通知单应编入图纸目录。

5.2 施工设计说明、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

施工设计说明、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可组成首页,当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内容较多时,此表可放置次页。

(1) 施工设计说明(详说明要求) (2) 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

主要设备表可按各弱电项目分类,注明主要设备名称、单位、数量。 5.3 弱电总平面图(也可表示在电气总平面图中)(见4.4) 5.4 各弱电项目系统图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通信系统 (3) 有线电视系统 (4) 楼寓防护门对讲系统 (5) 安全防范系统 (6) 闭路监视电视系统 (7) 综合布线系统

(8)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及系统集成 (9) 车库管理系统 (10) 有线广播系统 (11) 扩声和同声传译系统 (12) 呼叫信号系统 (13) 公共显示系统 (14) 时钟系统

(15) 三表(多表)自动远传计量系统。

绘制以上有关系统图, 标示各设备位置、数量及管线敷设要求;(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绘至DDC站止,附图说明各建筑设备监控要求、点数、位置以及系统集成要求)。

5.5 平面图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住宅的通信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楼寓对讲系统应绘各层平面图,应包括设备及器件布点、连线,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

(2) 其它系统视工程具体情况,绘制各层平面图。

(3) 各平面图的图号排列宜从最底层开始,到建(构)筑物的最顶层终止。 5.6 详图

(1) 各弱电项目控制室设备布置示意图

绘制各弱电项目主要控制室设备布置示意图,标示房间名称,标注设备安装方式、定位尺寸等。(在图面表达完整、清晰的条件下,可绘在对应的平面图中);

(2) 竖井大样图

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竖井名称,绘制设备等布置,标明设备编号、安装方式、定位尺寸等,图纸应有比例。

5.7 审查系统集成商提供的深化设计图纸。 二、总说明要求 1 工程概况及设计依据 1.1 建筑概况

1.1.1 建筑防火类别、面积、层数、性质、人防等级及工程类型、车库类别; 1.1.2 厂房生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1.1.3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的划分;

1.1.4 工厂、仓库、低层公共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 1.2 有关职能部门对工程设计的批复或建设方提出的要求。 2 设计范围

2.1 电气专业的设计内容。

2.2 根据设计深度要求应同步设计的若有缺项,必须阐述原因。 2.3 合作设计的工程明确分工范围。 3 负荷级别及电源

3.1 电力负荷的级别,应分别列出一级、二级负荷。

3.2 外供电源的回路数、电压等级,专用线或非专用线,低压供电的是内部变电所还是公用变压器。3.3 自备发电机容量、启动方式。 4 变配电所

4.1 高、低压系统主结线形式及运行方式。

4.2 继电保护装置种类及其选择原则、操作电源的配置情况。 4.3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4.4 计量方式:高供高量、高供低量、低供低量、集中电表。功率因数补偿方式。

5 线路敷设

5.1 配电线路敷设方式,导线穿管要求、根数与管径的选择。 5.2 电线、电缆在金属线槽,电缆在桥架内敷设要求。

5.3 配电线路穿越楼层、穿防火分区隔墙的防火封堵、防火隔断要求,高层建筑的电缆穿越变形缝敷设时的防火措施。

5.4 消防配电线路的防火措施。

5.5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线路的敷设要求。 6 设备安装

6.1 变配电所变压器、高低压柜的安装。

6.2 照明控制开关、插座、灯具及配电箱的选型、安装方式、安装高度,特殊场所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要求。

6.3 大型灯具的安装要求。 7 防雷

7.1 建筑物的防雷类别。

7.2 建筑物防直击雷、防雷电波侵入、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

7.3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GB50057-94 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感应的措施。

7.4 防雷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的材料和敷设要求。 7.5 防雷接地电阻值要求。 8 接地

8.1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TN-S、TN-C-S、TT、IT),接地装置电阻值要求。

8.2 电源进线的PE、PEN线的重复接地要求。

8.3 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金属电缆桥架、电缆沟内金属支架及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米的接地要求。

8.4 弱电系统的接地要求。

8.5 总等电位、局部等电位的设置要求。 9 人防

9.1 人防电力负荷等级,备用电源来源。

9.2 配电线路敷设、穿越防护密闭墙的处理要求。 9.3 人防区域电源的重复接地要求。 1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1 系统保护对象的等级,消防控制室位置。 10.2 消防联动、监控要求。

10.3 火灾应急广播的主、备用扩音机容量,与背景音乐广播的关系。或火灾警报装置的配置、安装方式。

10.4 消防专用电话的设置要求。

10.5 系统设备的安装位置,设备的安装高度。

10.6 消防控制、通讯和警报线路的选型、敷设方式及防火措施。 11 有线电视系统

11.1 用户终端配置标准、输出电平值。 11.2 线路选型、敷设方式。 11.3 设备安装方式、高度。 12 电话系统

12.1 用户终端配置标准、电讯机房位置。 12.2 线路选型、敷设方式。 12.3 设备安装方式、安装高度。 13 综合布线系统

13.1 综合布线系统设计标准。 13.2 楼层配线间、总配线间位置。 13.3 线缆选型、敷设方式。

13.4 设备选型、安装方式、安装高度。 14 闭路监视电视系统

14.1 闭路监视电视系统的配置标准。 14.2 线路选型、敷设方式。 14.3 设备安装方式、安装高度。 15 保安对讲系统

15.1 对讲系统的配置标准。 15.2 线路选型、敷设方式。 15.3 设备安装方式、高度。 16 总体设计说明

16.1 总用电量、电讯容量、电视终端容量等。 16.2 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

16.3 电气线路、管沟与其它专业管线管沟并行、交叉时的最小间距要求。 16.4 电气线路在车道下敷设的保护措施。

16.5 室外水下照明、音乐喷泉水泵等配电安全保护接地要求。

16.6 道路照明、庭院照明、泛光照明等室外照明的管线选择、敷设和接地要求。

16.7 电力电缆沟内支架的接地要求。 17 其它

17.1 施工时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17.2 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附注:1、本说明要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及一般工业建筑的电气设计施工图文件。

2、本说明要求可根据工程性质选用与工程相关的条款。

3、本说明要求7、8、10条款若已在设计系统图、平面图中表达的,说明时可简述。

在什么情况下使用高压配电系统

可以参见《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中的相关规定:

4.5 建筑电气

4.5.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施工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存档)。

4.5.2 图纸目录: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重复使用图。

4.5.3 施工设计说明

1 工程设计概况:应将经审批定案后的初步(或方案)设计说明书中的主要指标录入。

2 各系统的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包括布线、设备安装等)。

3 设备定货要求(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4 防雷及接地保护等其它系统有关内容(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5 本工程选用标准图图集编号、页号。

4.5.4 设计图纸

1 施工设计说明、补充图例符号、主要设备表可组成首页,当内容较多时,可分设专页。

2 电气总平面图(仅有单体设计时,可无此项内容)

1) 标注建(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层数或标高、道路、地形等高线和用户的安装容量;

2)标注变、配电站位置、编号;变压器台数,容量;发电机台数、容量;室外配电箱的编号、型号;室外照明灯具的规格、型号、容量;

3)架空线路应标注:线路规格及走向,回路编号,杆位编号,挡数、档距、杆高,拉线、重复接地、避雷器等(附标准图集选择表);

4)电缆线路应标注:线路走向、回路编号、电缆型号及规格、敷设方式(附标准图集选择表)、人(手)孔位置;

5) 比例、指北针;

6)图中未表达清楚的内容可附图作统一说明。

3 变,配电站

1)高、低压配电系统图(一次线路图)图中应标明母线的型号、规格;变压器、发电机的型号、规格;标明开关、断路器,互感器、继电器,电工仪表(包括计量仪表)等的型号、规格、整定值。 图下方表格标注:开关柜编号、开关柜型号、回路编号,设备容量,计算电流、导体型号及规格、敷设方法、用户名称、二次原理图方案号,(当选用分格式开关柜时,可增加小室高度或模数等相应栏目)。

2) 平、剖面图 按比例绘制变压器、发电机、开关柜、控制柜、直流及信号柜、补偿柜、支架、地沟、接地装置等平、剖面布置、安装尺寸等,当选用标准图时,应标注标准图编号、页次;标注进出线回路编号、敷设安装方法,图纸应有比例。

3)继电保护及信号原理图 继电保护及信号二次原理方案,应选用标准图或通用图,当需要对所选用标准图或通用图进行修改时,只需绘制修改部分并说明修改要求。控制柜、直流电源及信号柜、操作电源均应选用企业标准产品,图中标示相关产品型号、规格和要求。

4)竖向配电系统图 以建(构)筑物为单位,自电源点开始至终端配电箱止,按设备所处相应楼层绘制,应包括变、配电站变压器台数、容量、发电机台数、容量、各处终端配电箱编号,自电源点引出回路编号(与系统图一致),接地干线规格。

5)相应图纸说明 图中表达不清楚的内容,可随图作相应说明。

4 配电、照明

1) 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应标注配电箱编号、型号,进线回路编号;标注各开关(或熔断器)型号、规格、整定值;配出回路编号、导线型号规格,(对于单相负荷应标明相别),对有控制要求的回路应提供控制原理图;对重要负荷供电回路宜标明用户名称。上述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内容在平面图上标注完整的,可不单独出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

2) 配电平面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工艺设备编号及容量;布置配电箱、控制箱,并注明编号、型号及规格;绘制线路始、终位置(包括控制线路),标注回路规格、编号、敷设方式,图纸应有比例。

3) 照明平面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标注房间名称、绘制配电箱、灯具、开关、插座、线路等平面布置,标明配电箱编号,干线、分支线回路编号、相别、型号、规格、敷设方式等;凡需二次装修部位,其照明平面图随二次装修设计,但配电或照明平面图上应相应标注预留的照明配电箱,并标注预留容量;图纸应有比例。

4)图中表达不清楚的,可随图作相应说明。

5 热工检测及自动调节系统

1)普通工程宜选定型产品,仅列出工艺要求。

2) 需专项设计的自控系统需绘制:热工检测及自动调节原理系统图、自动调节方框图、仪表盘及台面布置图、端子排接线图、仪表盘配电系统图、仪表管路系统图、锅炉房仪表平面图、主要设备材料表、设计说明。

6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及系统集成

1)监控系统方框图、绘至DOC站止;

2)随图说明相关建筑设备监控(测)要求、点数、位置;

3)配合承包方了解建筑设备情况及要求,审查承包方提供的深化设计图纸。

7 防雷、接地及安全

1) 绘制建筑物顶层平面,应有主要轴线号、尺寸、标高、标注避雷针、避雷带、引下线位置。注明材料型号规格、所涉及的标准图编号、页次,图纸应标注比例。

2) 绘制接地平面图(可与防雷顶层平面重合),绘制接地线、接地极、测试点、断接卡等的平面位置、标明材料型号、规格、相对尺寸等及涉及的标准图编号、页次,(当利用自然接地装置时,可不出此图),图纸应标注比例;

3)当利用建筑物(或构筑物)钢筋混凝土内的钢筋作为防雷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时,应标注连接点,接地电阻测试点,预埋件位置及敷设方式,注明所涉及的标准图编号、页次。

4)随图说明可包括:防雷类别和采取的防雷措施(包括防侧击雷,防雷击电磁脉冲,防高电位引入);接地装置型式,接地极材料要求、敷设要求、接地电阻值要求;当利用桩基、基础内钢筋作接地极时,应采取的措施。

5)除防雷接地外的其它电气系统的工作或安全接地的要求(如:电源接地型式,直流接地,局部等电位、总等电位接地等),如果采用共用接地装置,应在接地平面图中叙述清楚,交待不清楚的应绘制相应图纸(如:局部等电位平面图等)。

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图、施工设计说明、报警及联动控制要求;

2)各层平面图,应包括设备及器件布点、连线,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

9 其它系统

1) 各系统的系统框图;

2)说明各设备定位安装、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

3)配合系统承包方了解相应系统的情况及要求,审查系统承包方提供的深化设计图纸。

4.5.5 主要设备表 注明主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

4.5.6 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归裆) 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计算书,只补充初步设计阶段时应进行计算而未进行计算的部分,修改因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变更后,需重新进行计算的部分。

请参考:方案阶段,初步设计、深度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深度要求

2 方案设计

2.2.5 建筑电气设计说明

1 设计范围 本工程拟设置的电气系统。

2 变、配电系统

1)确定负荷级别:1、2、3级负荷的主要内容。

2)负荷估算。

3)电源:根据负荷性质和负荷量,要求外供电源的回路数、容量、 电压等级。

4)变、配电所:位置、数量、 容量。

3 应急电源系统:确定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型式。

4 照明、防雷、接地、智能建筑设计的相关系统内容。

3.6 3 初步设计/建筑电气

3.6.1 初步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电气设备表、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存档)。

3.6.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

1)建筑概况:应说明建筑类别、性质、面积、层数、高度等;

2)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

3)建设方提供的有关职能部门(如:供电部门、消防部门、通信部门、公安部门等)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方设计要求;

4) 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标准及法规。

2 设计范围

1)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的设计工作内容和分工;

2)本工程拟设置的电气系统。

3 变、配电系统

1)确定负荷等级和各类负荷容量;

2)确定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电源由何处引来,电源数量及回路数、专用线或非专用线 、电缆埋地或架空、近远期发展情况;

3)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容量确定原则及性能要求,有自备发电机时,说明启动方式及与市电网关系;

4)高、低压供电系统结线型式及运行方式:正常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关系;母线联络开关运行和切换方式;变压器之间低压侧联络方式;重要负荷的供电方式;

5)变,配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包括设备安装容量、计算有功、无功、视在容量、变压器台数、容量)及型式(户内、户外或混合);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

6)继电保护装置的设置;

7) 电能计量装置:采用高压或低压;专用柜或非专用柜(满足供电部门要求和建设方内部核算要求);监测仪表的配置情况;

8) 功率因数补偿方式: 说明功率因数是否达到供用电规则的要求,应补偿量和采取的补偿方式和补偿前后的结果;

9) 操作电源和信号:说明高压设备操作电源和运行信号装置配置情况;

10)工程供电:高、低压进出线路的型号及敷设方式。

4 配电系统

1)电源由何处引来、电压等级、配电方式;对重要负荷和特别重要负荷及其它负荷的供电措施;

2) 选用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和型号,敷设方式;

3) 开关,插座,配电箱、控制箱等配电设备选型及安装方式;

4) 电动机启动及控制方式的选择。

5 照明系统

1)照明种类及照度标准;

2)光源及灯具的选择、照明灯具的安装及控制方式;

3)室外照明的种类(如路灯、庭园灯,草坪灯、地灯、泛光照明、水下照明等)、电压等级、光源选择及其控制方法等;

4)照明线路的选择及敷设方式。(包括室外照明线路的选择和接地方式)。

6 热工检测及自动调节系统

1)按工艺要求说明热工检测及自动调节系统的组成;

2)自动化仪表的选择;

3)仪表控制盘,台选型及安装;

4)线路选择及敷设;

5) 仪表控制盘、台的接地。

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按建筑性质确定保护等级及系统组成;

2)消防控制室位置的确定和要求;

3)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控制台(柜)等设备的选择;

4)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要求,控制逻辑关系及控制显示要求;

5) 火灾应急广播及消防通信概述;

6)消防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给方式,接地及接地电阻要求;

7) 线路选型及敷设方式;

8) 当有智能化系统集成要求时,应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子系统的接口方式及联动关系。

9) 应急照明的电源型式,灯具配置,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控制方式等。

8 通信系统

1)对工程中不同性质的电话用户和专线,分别统计其数量;

2) 电话站总配线设备及其容量的选择和确定;

3)电话站交、直流供电方案;

4) 电话站站址的确定及对土建的要求;

5) 通信线路容量的确定及线路网络组成和敷设;

6)对市话中继线路的设计分工,线路敷设和引人位置的确定;

7) 室内配线及敷设要求;

8)防电磁脉冲接地、工作接地方式及接地电阻要求。

9 有线电视系统

1)系统规模、网络组成,用户输出口电平值的确定;

2)节目源选择;

3)机房位置、前端设备配置;

4)用户分配网络、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用户终端数量的确定。

10 闭路电视系统

1)系统组成;

2) 控制室的位置及设备的选择;

3) 传输方式、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

4)电视制作系统组成及主要设备选择。

11 有线广播系统

1)系统组成;

2)输出功率。馈送方式和用户线路敷设的确定;

3)广播设备的选择,并确定广播室位置;

4) 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

12 扩声和同声传译系统

1)系统组成;

2)设备选择及声源布置的要求;

3)确定机房位置;

4) 同声传译方式;

5)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

13 呼叫信号系统

1)系统组成及功能要求(包括有线或无线);

2) 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

3)设备选型。

14 公共显示系统

1)系统组成及功能要求;

2)显示装置安装部位、种类、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

3)显示装置规格。

15 时钟系统

1)系统组成、安装位置、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

2)设备选型。

16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1)系统防范等级、组成和功能要求;

2)保安监控及探测区域的划分、控制、显示及报警要求;

3) 摄像机、探测器安装位置的确定;

4) 访客对讲、巡更、门禁等子系统配置及安装;

5)机房位置的确定;

6)设备选型、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

17 综合布线系统

1)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环境条件和近、远期用户要求确定综合布线的类型及配置标准;

2)系统组成及设备选型;

3)总配线架、楼层配线架及信息终端的配置;

4)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

18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及系统集成

1)系统组成、监控点数、及其功能要求;

2)设备选型;

3) 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

19 信息网络交换系统

1) 系统组成、功能及用户终端接口的要求;

2)导体选择及敷设要求。

20 车库管理系统

1)系统组成及功能要求;

2) 监控室设置;

3) 导体选择及敷设要求。

21 智能化系统集成 1)集成形式及要求;

2) 设备选择。

22 建筑物防雷

1)确定防雷类别;

2)防直接雷击、防侧击雷、防雷击电磁脉冲、防高电位侵入的措施;

3)当利用建(构)筑物混凝土内钢筋做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时,应说明采取的措施和要求。

23 接地及安全

1)本工程各系统要求接地的种类及接地电阻要求;

2)总等电位、局部等电位的设置要求;

3) 接地装置要求,当接地装置需作特殊处理时应说明采取的措施、方法等;

4) 安全接地及特殊接地的措施。

24 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3.6.3 设计图纸

1 电气总平面图(仅有单体设计时,可无此项内容)

1)标示建(构)筑物名称、容量,高、低压线路及其它系统线路走向,回路编号,导线及电缆型号规格,架空线杆位,路灯、庭园灯的杆位(路灯、庭园灯可不绘线路),重复接地点等;

2)变、配电站位置、编号和变压器容量;

3)比例、指北针。

2 变、配电系统

1)高,低压供电系统图:注明开关柜编号,型号及回路编号、一次回路设备型号、设备容量、计算电流、补偿容量、导体型号规格、用户名称、二次回路方案编号;

2)平面布置图:应包括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母干线、发电机、控制屏、直流电源及信号屏等设备平面布置和主要尺寸,图纸应有比例;

3)标示房间层高、地沟位置,标高(相对标高)。

3 配电系统(一般只绘制内部作业草图,不对外出图)主要干线平面布置图,竖向干线系统图(包括西:电及照明干线、变配电站的配出回路及回路编号)。

4 照明系统 对于特殊建筑,如大型体育场馆、大型影剧院等,有条件时应绘制照明平面图。该平面图应包括灯位(含应急”硼灯)、灯具规格,配电箱(或控制箱)位,不需连线。

5 热工检测及自动调节系统

1)需专项设计的自控系统需绘制热工检测及自动自动调节原理系统图;

2)控制室设备平面布置图。

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

2)消防控制室设备布置平面图。

7 通信系统

1)电话系统图;

2) 站房设备布置图。

8 防雷系统、接地系统 一般不出图纸,特殊工程只出顶视平面图,接地平面图。

9 其他系统

1)各系统所属系统图;

2)各控制室设备平面布置图(若在相应系统图中说明清楚时,可不出此图)。

3.6.4 主要设备表 注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

3.6.5 设计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存档)

1 用电设备负荷计算。

2 变压器选型计算。

3 电缆选型计算。

4 系统短路电流计算。

5 防雷类别计算及避雷针保护范围计算。

6 各系统计算结果尚应标示在设计 说明了或相应图纸中。

7 因条件不具备不能进行计算的内容,应在初步 设计中说明,并应在施工图设计时补算。

4.5 建筑电气施工图设计要求

4.5.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施工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存档)。

4.5.2 图纸目录: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重复使用图。

4.5.3 施工设计说明

1 工程设计概况:应将经审批定案后的初步(或方案)设计说明书中的主要指标录入。

2 各系统的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包括布线、设备安装等)。

3 设备定货要求(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4 防雷及接地保护等其它系统有关内容(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5 本工程选用标准图图集编号、页号。

4.5.4 设计图纸

1 施工设计说明、补充图例符号、主要设备表可组成首页,当内容较多时,可分设专页。

2 电气总平面图(仅有单体设计时,可无此项内容)

1) 标注建(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层数或标高、道路、地形等高线和用户的安装容量;

2)标注变、配电站位置、编号;变压器台数,容量;发电机台数、容量;室外配电箱的编号、型号;室外照明灯具的规格、型号、容量;

3)架空线路应标注:线路规格及走向,回路编号,杆位编号,挡数、档距、杆高,拉线、重复接地、避雷器等(附标准图集选择表);

4)电缆线路应标注:线路走向、回路编号、电缆型号及规格、敷设方式(附标准图集选择表)、人(手)孔位置;

5) 比例、指北针;

6)图中未表达清楚的内容可附图作统一说明。

3 变,配电站

1)高、低压配电系统图(一次线路图)图中应标明母线的型号、规格;变压器、发电机的型号、规格;标明开关、断路器,互感器、继电器,电工仪表(包括计量仪表)等的型号、规格、整定值。 图下方表格标注:开关柜编号、开关柜型号、回路编号,设备容量,计算电流、导体型号及规格、敷设方法、用户名称、二次原理图方案号,(当选用分格式开关柜时,可增加小室高度或模数等相应栏目)。

2) 平、剖面图 按比例绘制变压器、发电机、开关柜、控制柜、直流及信号柜、补偿柜、支架、地沟、接地装置等平、剖面布置、安装尺寸等,当选用标准图时,应标注标准图编号、页次;标注进出线回路编号、敷设安装方法,图纸应有比例。

3)继电保护及信号原理图 继电保护及信号二次原理方案,应选用标准图或通用图,当需要对所选用标准图或通用图进行修改时,只需绘制修改部分并说明修改要求。控制柜、直流电源及信号柜、操作电源均应选用企业标准产品,图中标示相关产品型号、规格和要求。

4)竖向配电系统图 以建(构)筑物为单位,自电源点开始至终端配电箱止,按设备所处相应楼层绘制,应包括变、配电站变压器台数、容量、发电机台数、容量、各处终端配电箱编号,自电源点引出回路编号(与系统图一致),接地干线规格。

5)相应图纸说明 图中表达不清楚的内容,可随图作相应说明。

4 配电、照明

1) 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应标注配电箱编号、型号,进线回路编号;标注各开关(或熔断器)型号、规格、整定值;配出回路编号、导线型号规格,(对于单相负荷应标明相别),对有控制要求的回路应提供控制原理图;对重要负荷供电回路宜标明用户名称。上述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内容在平面图上标注完整的,可不单独出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

2) 配电平面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工艺设备编号及容量;布置配电箱、控制箱,并注明编号、型号及规格;绘制线路始、终位置(包括控制线路),标注回路规格、编号、敷设方式,图纸应有比例。

3) 照明平面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标注房间名称、绘制配电箱、灯具、开关、插座、线路等平面布置,标明配电箱编号,干线、分支线回路编号、相别、型号、规格、敷设方式等;凡需二次装修部位,其照明平面图随二次装修设计,但配电或照明平面图上应相应标注预留的照明配电箱,并标注预留容量;图纸应有比例。

4)图中表达不清楚的,可随图作相应说明。

5 热工检测及自动调节系统

1)普通工程宜选定型产品,仅列出工艺要求。

2) 需专项设计的自控系统需绘制:热工检测及自动调节原理系统图、自动调节方框图、仪表盘及台面布置图、端子排接线图、仪表盘配电系统图、仪表管路系统图、锅炉房仪表平面图、主要设备材料表、设计说明。

6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及系统集成

1)监控系统方框图、绘至DOC站止;

2)随图说明相关建筑设备监控(测)要求、点数、位置;

3)配合承包方了解建筑设备情况及要求,审查承包方提供的深化设计图纸。

7 防雷、接地及安全

1) 绘制建筑物顶层平面,应有主要轴线号、尺寸、标高、标注避雷针、避雷带、引下线位置。注明材料型号规格、所涉及的标准图编号、页次,图纸应标注比例。

2) 绘制接地平面图(可与防雷顶层平面重合),绘制接地线、接地极、测试点、断接卡等的平面位置、标明材料型号、规格、相对尺寸等及涉及的标准图编号、页次,(当利用自然接地装置时,可不出此图),图纸应标注比例;

3)当利用建筑物(或构筑物)钢筋混凝土内的钢筋作为防雷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时,应标注连接点,接地电阻测试点,预埋件位置及敷设方式,注明所涉及的标准图编号、页次。

4)随图说明可包括:防雷类别和采取的防雷措施(包括防侧击雷,防雷击电磁脉冲,防高电位引入);接地装置型式,接地极材料要求、敷设要求、接地电阻值要求;当利用桩基、基础内钢筋作接地极时,应采取的措施。

5)除防雷接地外的其它电气系统的工作或安全接地的要求(如:电源接地型式,直流接地,局部等电位、总等电位接地等),如果采用共用接地装置,应在接地平面图中叙述清楚,交待不清楚的应绘制相应图纸(如:局部等电位平面图等)。

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图、施工设计说明、报警及联动控制要求;

2)各层平面图,应包括设备及器件布点、连线,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

9 其它系统

1) 各系统的系统框图;

2)说明各设备定位安装、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

3)配合系统承包方了解相应系统的情况及要求,审查系统承包方提供的深化设计图纸。

4.5.5 主要设备表 注明主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

4.5.6 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归裆) 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计算书,只补充初步设计阶段时应进行计算而未进行计算的部分,修改因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变更后,需重新进行计算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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