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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经济适用房-滕州经济适用房在哪里

滕州经济适用房-滕州经济适用房在哪里

滕阳花园。根据滕州市住建局官网查询可知滕州经济适用房是滕阳花园。滕州经济适用房的滕阳花园位于平行路以西青啤大道以北的金城 ,是市政府2009年的项目,用来改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建筑格局规划的挺不错的。

滕州市安康花园一期经济适用房在哪里

经济适用房要先去申请购买资格。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滕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位于滕州市东南部、西临黄连山路,东临吉山路,北接赵楼街,南接滨河东路,地理位置极其优越。项目总占地24.2公顷,总建筑面积38万余平方米,总投资5.7亿元,整个项目建成后可提供保障性住房5500余套,是我市目前为止规模最大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这次奠基的一期工程占地110亩,建筑面积10.36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约8.7万平方米,廉租住房约1.75万平方米,可提供保障性住房1600余套,解决1600余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滕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时间2021

五年以上的户口、35周岁以上等。根据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得知,滕州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五年以上的户口、35周岁以上、无住房、面积小于4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可支配收入等。滕州市山东省辖县级市,东与山亭区毗邻,西与微山县交界。

双方都是农村户口可以在滕州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2021年10月。

申购人家庭具有滕州市非农业城市户口且实际居住5年以上,夫妻双方户籍中一方为农业户口的,可由城市户口一方提出购房申请;申购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含2倍,根据《滕州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630元,2倍即35260元);申购人家庭无自有产权住房;市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离异三年以上或丧偶家庭,可以作为家庭单元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另外,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凡在滕州市享受定期抚恤、定期定量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由市民政局出具证明,经审核、公示,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领取《滕州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核准通知书》的,可直接取得购房资格并优先摇号选房。

经济适用房要先去申请购买资格。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不可以

根据《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的通知》规定: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由申购家庭的户主或申购家庭推举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购人提出申请,申购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申购家庭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购家庭具有滕州市城镇户口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夫妻双方户籍中一方为非城镇户口的,可由城镇户口一方提出购房申请;

2、申购家庭年总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即50476元(2013年我市城

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238元。家庭成员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以及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等)。

3、申购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

4、申购家庭未购买过公有住房、集资合作购建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

5、申购家庭成员名下无机动车辆(不含二轮、三轮摩托车;有机动车辆,但主要作为谋生工具的,由市民政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部门共同认定后除外);

6、市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根据此规定,申请滕州市经济适用房,家庭成员中必须有一人具有滕州市城镇户口。家庭双方都是农村户口的,暂时不符合市政府的规定,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的通知》是滕州市最新一版的经济适用房申购管理政策,也是有效执行中的政府文件。2016年度尚未有更新的政策文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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